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需要参与自评和互评,但存在以下限制和注意事项:
一、参与范围与内容
需参加的组织生活 预备党员应参加所在支部的年度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在会上进行发言和民主评议。 *注:预备党员不参加民主测评的等次评定,但需列名参与。
发言要求
预备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通常需进行自我批评和接受其他党员的批评建议,但无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发言内容应侧重自我反思和接受教育。
二、不参与环节
等次评定
预备党员不参与民主测评的等次评定,其评语通常标注为“合格”。个别党组织可能规定预备党员不参与优秀等次评选。
表决环节
由于预备党员无表决权,因此不参与组织生活会中的表决程序。
三、权利与义务
权利: 除上述限制外,预备党员享有与正式党员同等的知情权、参与权等。 义务
四、特殊情况说明
若预备党员因故无法参加组织生活会,需向支部说明情况,通常以书面形式提交检讨。
具体操作中,部分党支部可能将自评和互评环节前置至民主测评前进行。
综上,预备党员参与组织生活是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自评和互评实现自我提升,同时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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