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需要参加民主评议,但需注意以下要点:
参与资格
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预备党员享有与正式党员相同的民主评议权利,但需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参与流程
预备党员需参与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和民主测评等环节,并填写民主测评表接受其他党员的评分。
评等次限制
预备党员 不宜评为优秀党员,且不能参与优秀等次的评选。评优比例通常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3,仅限正式党员。
表彰与处理
- 表彰:可获口头表扬或推荐为先进生产(工作)者。
- 处理:若表现不符合党员标准,可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资格,但不得直接劝退。
权利与义务
预备党员在评议中可对其他党员提出批评意见,但自身评语中不得使用"优秀"等字眼。
通过以上规定,民主评议既保障了预备党员的参与权,又体现了对预备期的教育考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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