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溺水的法律知识,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防溺水核心措施(“六不准”)
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未接受专业训练或未告知监护人擅自游泳易发生危险。
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无组织、无安全措施的情况下结伴游泳易导致意外。
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成年人缺乏应急处理能力,易在突发情况中无法提供及时救助。
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了解水情的水域可能隐藏暗流、漩涡等危险。
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缺乏防护措施的水域易发生溺亡。
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永远不要尝试救助他人,应立即呼救。
二、游泳安全附加准则(“四不要”)
不擅自下水游泳
与“六不准”中的第一条重复,强调无监护人或教师陪同的禁止性。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同样适用于无组织游泳的场景。
不在无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强调成人监护的必要性。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避免因盲目施救导致二次伤亡。
三、溺水事故预防要点
常见高发时段: 下午放学后、双休日、节假日。 常见原因
家长责任:需掌握孩子去向、同伴信息及归时,做到“四知道”。
四、应急处理建议
若发现有人溺水,应立即拨打110或119,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保持冷静,避免盲目下水施救。
寻求成人帮助,组织人员疏散周围群众。
使用救生器材,如救生圈、竹竿等辅助救援。
通过牢记“六不准”“四不要”,并加强安全教育,可有效降低溺水事故风险。家长和学校需共同履行监护职责,确保青少年暑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