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作为抵押物向贷款人借款协议
第一条: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本协议由甲方(个人)和乙方(贷款人)友好协商签订。以下为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与义务:
- 提取和使用借款
甲方可按约或按照约定时间提取和使用借款。 - 提前还款
甲方可提前还款,应经乙方书面同意,并补偿预期收益损失及其他费用。 - 了解并配合财务状况
甲方可了解并配合乙方对甲方的财务、经营等情况。
乙方权利与义务:
- 提供所有资料
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与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 追回借款
乙可追回甲方借款,包括违约金和其他费用。 - 履行还款责任
乙方应履行还款责任,并保证按时支付。
第二条:担保范围
甲作为抵押物向乙方借款,其抵押物的担保范围如下:
验证范围:
- 原状房产(包括面积、房屋结构及其现状)。
- 贷款合同价格或房产买卖合同编号。
- 原状房屋销售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房产当前使用的实际面积,评估费用由甲承担。
第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因未能按时支付借款、未按约还款等应向乙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 违约金
除按年利率10%计息外,按违约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 其他费用
除上述外,包括公证费、鉴定费、登记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
甲在履行本合同或提供的材料不全时,如需拍卖、变卖抵押物:
- 损失处理
甲方应优先将现有抵押物用于抵偿其欠债。剩余的损失费用由抵押物竞得人归还。 - 获得抵偿证明
额外产生费用应从竞得人提供或提供的价款中扣除。
第五条:抵押物处分
甲在履行本合同或提供的材料不全时,可按以下方式处分抵押物:
- 拍卖、变卖
甲方可向有证人见证的正规拍卖、变卖地点进行拍卖、变卖。 - 抵债或冻结
额外产生费用应从竞得人提供的价款中扣除。
第六条:违约追偿
甲因未能清偿债务、违约行为导致贷款人受损时,乙有权:
- 追回借款
贷方可追回本合同欠付部分及利息。 - 抵偿损失
额外产生费用由竞得人归还。
第七条:其他权利与义务
以下为甲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 平衡还款,应配合乙对账单或贷款合同。
- 提供所有贷款相关资料以协助乙履行责任。
乙方权利:
- 按约支付借款及利息。
- 按约偿还本合同欠付部分及利息。
第八条:独立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双方对甲和乙方均负有不可抗力责任,但该违约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
修改后的协议
(以下为未被修改或改进的部分)
第二条:借款用途
2.1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
自变更或提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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