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供软件维护服务时,发票开具方式需根据服务性质、纳税人身份及合同条款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一、发票类型选择
增值税普通发票 - 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或个人,且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 需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需提交《代开普通发票办理表》、身份证明、服务确认书等材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
- 适用于一般纳税人或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企业;
- 需由接受方(购买方)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个人无法自行开具。
二、代开发票流程(适用于个人)
准备材料
-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服务内容、金额、地点等);
- 付款方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需加盖公章)。
提交申请
- 前往经营地税务机关提交上述材料,填写《代开普通发票办理表》;
- 一次性代开金额超过30万元的,需额外提供购销合同或进货发票。
三、自行开具电子发票
注册登记
- 需在税务机关完成税务登记,取得纳税人识别号。
操作步骤
- 登录国家电子税务局,进入【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
- 添加项目信息(如服务名称、税率、编码)和客户信息;
- 完成发票模板选择和签名认证。
四、注意事项
合同规范: 服务合同应明确服务范围、费用金额、开票时间等条款,避免纠纷; 纳税申报
发票保存:电子发票需定期备份,纸质发票需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建议根据自身经营规模和税务身份,结合合同条款选择最合适的开票方式,并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