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软件服务的报税填写需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和税务政策进行规范操作,具体如下:
一、基本填写规则
一般软件产品 - 增值税应税项目需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纵栏;
- 进项税额可全额申报在“即征即退”栏目,或按销售额分摊后填报在“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
嵌入式软件产品
- 增值税应税项目需填写在“即征即退项目”纵栏;
- 所属的计算机硬件、设备销售额填写在“一般项目”纵栏;
- 专用设备或工具的进项税额需单独申报在“即征即退”栏目。
二、销售额与进项税额的填报
销售额: 需在主表第9列填写软件产品的销售额(需剔除未开具发票部分); 进项税额
三、注意事项
混合销售处理 若同时销售软件与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需按销售额和税额进行分摊填报;
附表一补充填报
在《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第6横栏需标注“即征即退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第9列填写软件销售额,第10列填写销项税额;
政策依据
以上规则依据2018年增值税改革政策制定,若涉及最新调整(如税率变化),需以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文件为准。
四、特殊情况处理
即征即退政策: 软件产品符合条件的可享受3%即征即退优惠,需在申报时选择对应的退税率; 嵌入式软件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业务类型,结合税务机关最新要求,规范填写纳税申报表,并咨询专业税务顾问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