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评定结果通常分为以下四个等次:
优秀
评定标准: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基础良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显著。通常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合格
评定标准: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符合党员要求,能够完成工作任务,群众评价较好,无严重违纪行为。
基本合格
评定标准: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存在一定不足,需在思想、工作或作风上加以改进。
不合格
评定标准: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工作严重失职、群众基础薄弱,无法履行党员义务。
补充说明
具体分法可能因地区或单位不同存在差异,但核心分为四个等级。
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对于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当年通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以上信息综合了《关于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党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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