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运动格言是 "更快、更高、更强"(英文:Faster, Higher, Stronger),其拉丁文表述为 "Citius, Altius, Fortius"。这一格言由法国教育家亨利·马丁·迪东于1895年首次提出,并于1913年被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正式纳入《奥林匹克宪章》,成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核心精神象征。
格言内涵
竞技层面:
鼓励运动员在比赛中追求速度、高度和力量的极限,展现勇往直前、敢于拼搏的精神。
自我超越:
强调不断挑战自我、超越极限的奋斗态度,如"更高"体现对自我极限的突破。
团结与和平:
虽未直接出现在格言中,但顾拜旦将"团结、友谊、和平、进步"作为奥林匹克运动的根本目标,与格言共同构成奥林匹克精神。
补充说明
格言演变:1920年,国际奥委会将"更团结"纳入会徽设计,使其成为奥林匹克五项基本原则之一。
核心价值:格言与"参与比取胜更重要"的信念共同,构成奥林匹克运动的核心价值观。
这一格言不仅适用于体育竞技,更被引申为人类追求卓越、团结进步的普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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