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护士资格证盖章审核意见的撰写,需根据具体场景和单位要求进行规范填写。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注意事项:
一、审核意见的常见填写方式
直接判定类
- "考核通过"或"考试考核合格,予以通过"
- "同意核发"
简单同意类
- "同意"
否定类
- "考核不合格"
二、不同场景的补充说明
单位初审意见
- 需包含单位名称、日期、经办人签字及单位公章
- 示例:
> "重庆市某医院 2025年3月16日
> 办理人:张三
> 职称:护士
> 审核意见:考核通过"
工作表现类评价(部分岗位要求)
- 需在优秀护士审核表中填写,包含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团队协作等评价内容
- 示例:
> "该护士工作积极主动,熟练掌握本科常见疾病护理技能,患者满意度高,符合优秀护士标准"
三、注意事项
格式要求
- 使用蓝黑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
- 表格需包含审核单位名称、日期、经办人签字及公章
特殊情形处理
- 无工作单位考生需在"工作单位栏"填写"暂无"
- 信息不一致时需注明原因并补充证明材料
权限管理
- 仅授权人员可签署审核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建议根据所在单位的具体要求选择填写方式,若需进一步确认,可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