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的著作按时间顺序整理如下:
一、早期著作(1912-1916)
《逻辑学研究的新成果》(1912年)
探讨逻辑学的基础问题,提出“存在即本质”的初步思想。
《心理主义的判断学说》(1914年)
分析心理现象与存在的关系,强调意识的基础作用。
《邓·司各特的范畴和意义学说》(1916年)
研究范畴理论,提出“意义先行”的哲学观点。
《历史科学中的时间概念》(1916年)
批判传统时间观,提出“存在的时间”概念。
二、中期代表作(1927-1937)
《存在与时间》(1927年)
存在主义哲学奠基作,系统阐述“在世存在”的本质问题。
《康德和形而上学问题》(1929年)
通过康德哲学分析形而上学困境,提出“存在先于本质”的核心命题。
《荷尔德林诗的阐释》(1936-1938年)
以诗意方式解读荷尔德林作品,探索语言与存在的关联。
《林中路》(1935-1946年)
探讨艺术、技术与人存在的关系,提出“世界图像”的哲学概念。
三、晚期重要作品(1947-1976)
《存在与时间》续篇(1943年)
包含《返乡——致亲人》《如当节日的时候》等篇,反思技术发展对存在的影响。
《尼采的话“上帝死了”》(1943年)
哲学史上的标志性文本,探讨宗教崩溃后的存在意义。
《诗的本质》(1936年)
深入分析诗歌的语言结构与存在论意义。
《技术哲学》(1976年)
总结一生哲学思想,提出“技术是人的本质”等核心观点。
四、其他重要文献
《形而上学导论》(1935年):海德格尔去世后由弟子整理出版,包含其晚期思想。
《黑格尔经验概念》(1942-1943年):探讨黑格尔哲学对存在论的启发。
总结
海德格尔的著作按时间可分为早期探索、中期理论构建和晚期哲学反思三个阶段。其思想发展贯穿存在主义、现象学、分析哲学等多元领域,对20世纪哲学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