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作品中自己创作的诗的落款方式,可参考以下规范与建议:
一、落款基本格式
单款 包含作者姓名、创作时间(年/月/日/时)及地点,是必须的要素。例如:
> 姓名+年+作品名+印章
> 穆桂英《满江红·怒发冲冠》
双款
在单款基础上增加受赠人姓名、官衔、敬词等,适用于赠书或重要作品。例如:
> 作者姓名+受赠人姓名+官衔+敬词+印章
> 王羲之《兰亭集序》
二、具体书写规范
字体与布局
- 落款字体通常比正文小一号,字体风格应与正文协调。 - 布局上,可左下角或右上方,正文与落款之间保持适当距离。
内容结构
- 时间: 优先标注创作时间(年/月/日/时),再写创作地点。 - 作品名
特殊场景 - 多首诗连写:
可标注“录诗XX首”或“某年某月某日作”。 - 长款:当落款空间不足时,可用繁体字或添加注释(如“此诗非山中人不得手到擒来”)。
三、示例参考
若创作《题柳子厚诗》,可落款:
右录柳宗元《江雪》
苏轼评语:柳子厚晚年诗极似陶渊明,此篇更见其宗元风骨。
四、注意事项
时间格式:
优先使用干支纪年(如“甲子年”),月份用节气(如“孟春”)。2. 情感表达:落款可融入创作心境,如“偶得此诗,欣然书之”。3. 格式调整:根据作品尺寸调整落款位置,确保整体平衡。
通过以上规范,既能体现作品信息完整性,又能彰显作者艺术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