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儿童节的设立源于对战争中死难儿童的悼念及儿童权益的保障,具体背景如下:
一、利迪策惨案的历史背景
惨案发生 1942年6月10日,德国法西斯军队在捷克利迪策村实施惨案,杀害了16岁以上男性公民140余人、全部婴儿,并将妇女和90名儿童押往集中营,村庄被焚烧殆尽。
惨案影响
该事件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法西斯暴行的重要象征,引发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促使人们深刻认识到保护儿童权益的紧迫性。
二、国际儿童节的设立
时间与机构
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召开执委会,决定将每年6月1日定为国际儿童节,以悼念利迪策村惨案中的死难儿童,并倡导反对虐杀、毒害儿童及保障儿童权利。
核心目标
- 悼念与警示: 通过纪念惨案,警示后人珍视和平,防止类似悲剧重演。 - 权益保障
三、其他相关背景
早期倡议
1925年瑞士日内瓦会议首次提出“国际儿童节”概念,但未具体确定日期。
其他国家的儿童节
英国(7月14日)、美国(5月1日)、日本(男童5月5日、女童3月3日)等先后设立儿童节,但均与利迪策惨案无直接关联。
中国的儿童节
1931年中华慈幼协会建议设立4月4日为中国儿童节,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改用国际通行的6月1日。
总结
六一儿童节不仅是对利迪策村惨案的纪念,更是全球共同推动儿童权益保护的象征。其设立标志着国际社会对儿童生存权、发展权的重视,成为凝聚反战共识、促进儿童福祉的重要文化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