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对美的本质进行了存在论的重新诠释,其核心观点可归纳为以下四点:
美的本质是存在之真理的显现
海德格尔认为,美并非独立于存在的客观属性,而是存在通过艺术作品“自行发生”时所呈现的“无蔽的真理”。艺术通过语言和表现化将存在者引入“敞开的领域”,使被遮蔽的存在得以澄清,从而实现真理的显现。
美作为“存在之无”的追问
传统美学常在具体存在者中寻找美的根源,而海德格尔消解了这一路径,提出“美的本质问题”在形而上学语境中已无意义。美被定义为“存在之无”的追问,即对世界本质的探索,而非对具体事物的审美评价。
艺术与语言的中介作用
他强调艺术(尤其是诗歌)是唯一能将存在者作为存在者呈现的方式。语言通过诗化表达打破日常经验的遮蔽,使存在者进入“本质领域”,从而揭示真理与美。这一观点贯穿于他对《存在与时间》中艺术与真理关系的分析。
存在论基础与批判形而上学
海德格尔的美学建立在存在论基础上,通过“此在现象学”替代传统主体概念,批判了西方美学中形而上学的本质论倾向。他认为美学应关注存在者的“在世界中存在”与“存在之无”的辩证关系,而非陷入对美的静态定义。
综上,海德格尔的美学本质指向存在与真理的动态关系,强调通过艺术体验揭示存在的本质,而非依赖客观标准或存在者属性。